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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因数元车费将摩的司机打伤 赔5万还获刑

2014年03月12日 21:18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0)

  仅因几元打车费与摩的司机发生矛盾,文昌一男子钟某皆将摩的司机打伤后赔偿5万元,并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

  2013年6月23日23时许,被告人钟某皆(现年45岁,海南文昌人)搭乘被害人王某驾驶的电动车来到海口市南沙路凯盛广场处,两人因车费问题发生矛盾。于是,被告人钟某皆打电话叫被告人郑某贵(现年39岁,海南定安人)过来帮忙。郑某贵与“老六”(另案处理)到达现场后,三人对被害人王某拳打脚踢。经鉴定,被害人王某所受伤害为轻伤。

  2013年11月11日,被告人郑某贵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与被害人王某达成赔偿协议,赔偿其经济损失人民币5万元,取得王某谅解。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钟某皆家属对被害人王某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万元,王某对钟某皆表示谅解。

  龙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钟某皆、郑某贵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惩处。日前,龙华区法院依法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钟某皆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六个月;被告人郑某贵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记者 毛雷 通讯员 沈玉华、崔善红)

【编辑:张培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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