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舅子打伤工友 亲妹夫提供2千元跑路费被判窝藏罪
2014年03月14日 09:49 来源:深圳新闻网 参与互动(0)
被告人张甲的儿媳妇与张乙系亲兄妹。2012年11月19日,张乙等人在工地将工友刘某打伤后,找到被告人张甲要钱跑路,张甲虽然明知张乙在工地打架,但考虑到二人是亲戚关系,仍提供2000元现金作为跑路费。
之后被告人张甲还到医院打探刘某伤情,得知情况严重,又通知张乙尽快逃离深圳。经鉴定,被害人刘某一处重伤、两处轻伤。
2013年,警方经过多方侦查,先后将张乙等人抓获。2013年11月,被告人张甲主动向警方投案,之后其家属赔偿被害人刘某5万余元。
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住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构成窝藏罪。
记者从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获悉,南山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甲的行为已经构成窝藏罪,鉴于其有自首情节,且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谅解,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记者 张玲 通讯员 吴萏)
【编辑:王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