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质疑20元停车费遭保安群殴 获赔16余万元
2014年03月14日 14:42 来源:解放日报 参与互动(0)
为了20元停车费,车主与保安产生口角,争执中车主及其儿子遭到殴打致轻伤。涉事的3名保安被追究刑事责任,而雇主某安保公司又被车主告上法院。近日,静安区法院一审判决由该安保公司赔偿车主各类经济损失16.2万余元。
去年3月的一天,老陈及儿子驾车至南京西路某大型商场后门卸货区停车。当值一名保安向其收取20元停车费;老陈问了一句,这里的停车费咋这么贵。之后,与该保安发生言语不和,推搡拉扯后演化为互殴。另两名当值保安见状一拥而上,致老陈父子二人倒地受伤。经鉴定,老陈为左锁骨骨折构成轻伤,属10级伤残。3名涉案保安因犯寻衅滋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至9个月不等的刑期。
去年11月,老陈把3名保安及雇主某安保公司告上法院,主张各类经济损失18.7万余元。法院审理后认为,此例纠纷起因与保安履行收取停车费的职责密不可分,用人单位应承担侵权赔偿。(记者 茅冠隽 通讯员 李鸿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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