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人团伙专挑柜员机储户下手 半年作案48宗
一个由6名男子组成的盗窃团伙,采取候守柜员机假装抢劫储户引开其注意,然后从未退的银行卡里盗走存款的手法,在半年多时间里作案48宗。
公诉机关指控称,2012年10月1日19时30分许,时年26岁的湖南省隆回县男子曾某飞伙同“青云”等人(另案处理)经预谋后,窜至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怀德社区怀丰商业中心某银行柜员机处伺机作案。曾等人见被害人吕某在此处一柜员机操作,遂由“青云”假装抢走吕的银行卡后逃跑,吕即追赶。曾则趁吕离开之机,继续操作吕未退卡的柜员机,盗走吕银行卡内存款共2000元,后逃离现场。
曾某飞及其同伙采取类似手段,先后在东莞市虎门镇、长安镇多个社区疯狂作案。储户被侵害金额最低为700元,最高为4万多元。
2013年5月27日早上8时许,曾某飞等人经预谋后,窜至长安镇厦边社区东尚百货某银行柜员机处伺机作案。曾等人见被害人郑某在此处操作柜员机,遂由其中一名男子假装抢走郑的银行卡后逃跑,郑即追赶。另一名同伙则趁郑离开之机,继续操作郑未退卡的柜员机,盗走郑银行卡内存款共6700元,后逃离现场。破案后,上述被盗赃款未缴回。
同日下午,公安人员先后在长安镇某出租房、酒吧里将曾某飞及其同伙共6人抓获。
公诉机关指控该团伙共犯下罪案高达48宗。曾某飞参与盗窃24宗,涉案金额为20万多元。其同伙谢某参与盗窃19宗,涉案金额在团伙中最高为26万多元。参与最少的同伙王某参与盗窃5宗,涉案金额为4万多元。据悉,该团伙三人来自湖南省隆回县、三人来自江西省瑞金县,5人为80后,最小的为1995年出生。
日前,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曾某飞等6人团伙涉嫌盗窃罪一案。本案将择日宣判。记者章宁旦 通讯员黄彩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