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老板欠32名工人14万余元工资 被判罚金还获刑

2014年03月17日 15:38 来源:东南网 参与互动(0)

  欠下32名工人的工资14万余元,老板陈某滨玩起了失踪。近日,他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审被法院判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同时公司也被判罚金2万元。

  据丰泽区法院查明,2012年10月,陈某滨在泉州市区开了家餐馆, 去年1月,他又向他人受让了多家餐馆。去年4月,陈某滨申请注册成立了金沙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用以经营这些餐馆,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之后,金沙阳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又陆续成立了四家加盟店。王女士、温先生等32名工人在这些餐馆从事厨师、收银。

  但快速的扩张和经营不善,令陈某滨的生意举步维艰。去年4月至7月,该公司拖欠了32名工人工资。

  工人们申请劳动仲裁。仲裁部门裁定金沙阳公司必须支付他们143349元工资款。金沙阳公司及陈某滨收到裁决后,并没支付工人工资,陈某滨反而离开泉州并且关闭手机。工人们向丰泽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中发现金沙阳公司涉嫌犯罪,即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侦查。

  去年12月9日,陈某滨的家属代他退出143349元,用于支付欠薪。次日,陈某滨向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认为,金沙阳公司及其老板陈某滨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143349元,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该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近日,法院一审判金沙阳罚金2万元,判陈某滨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东南早报 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黄三鑫 庄瑮)

【编辑:王永吉】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