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治理高速公路行车秩序 22人骑行徒步上高速被罚
针对市民反映我省部分高速公路普遍存在的四类交通违法行为,省交警总队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底在全省组织开展高速公路行车秩序整治。今天,海屯高速22名骑自行车或徒步上高速的当事人被集中教育2小时。
市民反映普遍的四类交通违法行为有:货车遗洒运载物;行人、非机动车、禁止上高速公路的车辆进入高速公路;不按规定超车、变道;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等。此次集中整治的重点为: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疲劳驾驶、灯光不全,反光标识或防撞装置缺失,违法停车,货车遗洒运载物,行人、非机动车、禁止上高速公路的车辆进入高速公路,不按规定超车、变道,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使用假牌假证、套牌、故意遮挡、涂改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和驾驶拼装、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
行动中,各地交警将依法用罚款、记分、暂扣、收缴、拘留等处罚措施治理高速公路突出违法行为。对行人、非机动车、禁止上高速公路的车辆上高速公路的,依法处罚,对拒绝接受处罚、涉嫌阻碍执行职务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移交辖区公安派出所对当事人予以拘留处罚;对机动车没有机动车号牌的、一律扣留车辆,没有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辆的、一律拘留;对客运企业的客运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停车上下客,除处罚机动车驾驶人外,依法处罚客运车所属客运企业;对行人、非机动车上高速公路,发现一个处罚一个;行人、非机动车上高速公路现象较多的路段将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对货运车辆装载货物封盖不严密、遗洒、飘散载运物的,将分别予以处罚。
3月17日,省交警总队组织海屯高速沿线交警支、大队集中行动,整治高速各类突出违法行为,澄迈交警大队针对辖区农用拖拉机上高速行驶现象,协同当地公路和农机部门一起上路开展整治行动。当天,共查处摩托车、农用托拉机等高速公路禁行车辆及行人和非机动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152起,其中,对22名骑自行车或徒步上高速的当事人开展了集中教育2小时。(记者 赵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