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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三年捣毁1600多私宰点 仅30人被判刑

2014年03月18日 12:33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检察官:私宰犯罪成本过低

  核心提示:

  昨日深圳检方公布的一份调查报告让人触目惊心,三年来深圳城管部门查处和拆除的私宰点逾1600个,但因私宰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仅为10件30人,平均每捣毁50多个私宰点才追究1人刑责。

  那么,究竟怎样才能加强深圳市猪肉质量的安全监管,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呢?来自司法第一线的检察官们给出了一份调查报告和处理建议。

  三年来深圳城管部门查处和拆除的私宰点逾1600个,但因私宰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仅为10件30人,平均每捣毁50多个私宰点才追究1人刑责。如此低廉的犯罪成本如何能让市民吃上放心肉?

  检方昨日详细公布了一份关于生猪屠宰的调查报告,结果令人触目惊心。如定点屠宰的检疫人员用假猪尿给死猪过关做掩护,近半非法屠宰的猪只属于病死猪或药残留猪,所有非法屠宰猪只都有注水行为等等。深圳市检察机关近三年来已办理涉及猪肉质量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37件59人。

  定点屠宰:

  生猪检疫“猫腻”多

  深圳每年消费660万头猪,经过定点屠宰渠道进入消费的约480万头,占到70%左右。据检方调查,每条定点屠宰线上的检疫检验人员平均仅4人左右,与屠宰规程中每条屠宰线原则上需配备的12名检疫人员的要求相距甚远。大多数屠宰加工企业未配备肉品检验人员,自检能力薄弱,忽视或怠于履行自检义务,有的涉案企业甚至将屠宰生产线违规外包长达6年之久。

  今年就发生了这么一个典型案例。胆大包天的猪贩子直接买来盖好公章的空白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填好后将在惠州收购的60头生猪送到深圳南山区屠宰场宰杀。经抽样检测,被抽检的6头生猪猪尿液均检出超标盐酸克伦特罗(俗名瘦肉精)。今年1月,南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提起公诉,2名猪贩子均被判处10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1万元人民币。

  非法屠宰:问题猪近半

  据估算,在深圳市每年消费的猪肉里,通过私宰渠道进入消费的达110万~130万头左右,约占16%~22%。由于私宰猪尤其问题猪的收购成本较低,非法屠宰1头猪相比定点屠宰多获利约230元~300元,在利益驱动下,私宰猪现象屡禁不止。

  检察官黄海告诉记者:“在涉及非法屠宰案件中,40%的猪只存在屠宰病死猪、药物残留猪的情况,所有猪只都存在屠宰过程注水的行为。而大约70%的非法屠宰猪流向了城中村的中小型农贸市场、路边店、集体食堂、工厂等食品监管薄弱区域。”

  外地猪:鱼龙混杂

  监管薄弱

  外地猪肉产品约占深圳整体消费量的15%~20%,仅2013年上半年,市场监管部门在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中,就查办了无合法来源及各类有毒、有害肉制品案件10多宗,查扣问题肉及肉制品累计超过6万斤。一名检察官调研发现,大约30%的外来猪肉产品为冷冻肉或冷鲜肉。“这部分肉需经过经营性冻库处理,而目前该环节抽样检测和监管相对较为薄弱。”

  建议:建立“从养殖到餐桌”的安全管理机制

  如何让消费者吃上放心的猪肉?办案检察官提出了一些对策和建议。对于定点屠宰,一方面要严格落实屠宰检疫由区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向屠宰场派驻检疫员的制度,避免驻场检疫成为独立王国,诱发职务犯罪;另一方面,建立市、区两级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对屠宰场现场检疫实行实时监控;建立无害化处理无缝对接机制等。对于私宰,应加强对土地的管理,从源头上堵住非法养殖屠宰点存在的空间;加强基层综合执法、公安、行政监察、检察机关之间的执法协作和信息共享。另外,还要加强流通销售终端环节的安全监管。 (记者王纳 通讯员孟广军)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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