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舅子帮姐夫存钱盗取4200元 消费后自首被教育
2014年03月21日 16:03 来源:拉萨晚报 参与互动(0)
近日一天上午11时许,在帮姐夫存钱时,非但未将钱存入银行,还盗取姐夫卡上的4200元进行消费的洛某来到金珠西路派出所自首。随后,洛某被移交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作进一步处理,后因该案不构成盗窃加上洛某的姐夫主动撤案,洛某被警方批评教育。
据办案民警介绍,洛某受姐夫杨某的委托,到银行帮杨某预存2150元钱。其后,洛某不仅未按照姐夫杨某的委托到银行帮杨某预存款2150元,而且还借机取走杨某银行卡内的现金4200元。之后,洛某将预存的2150元和取出的4200元一并用于在当热路某夜总会、某洗浴中心等娱乐场所消费。
为进一步核实情况,侦查人员立即与杨某取得联系,经查证,洛某的陈述与杨某所述相符。办案民警认为,该案属非法侵占行为,不构成盗窃案,且杨某主动要求撤案,洛某已被警方批评教育处理。
【编辑:刘彦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