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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为还高利贷巧立名目骗钱 受审时供认不讳

2014年03月24日 10:39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身为警察的邱某以帮人上学为由收了10万元,事儿没办成却被对方索要70万元。因不想把事情闹大,邱某借了30万元高利贷用来还账,没想到利滚利邱某每月需还3万元的利息。为赚钱补窟窿,邱某以办北京户口等为名,和同伙尹某先后17次骗取他人258万余元。近日,两人在朝阳法院受审。

  据检方指控,自2009年6月至2012年9月,邱某和同伙尹某,以为被害人办理上军校、调工作、办北京户口、转士官、收购报废汽车等理由,先后骗取被害人安某、陈某、李某等258万余元。

  开庭时,戴着眼镜、文质彬彬的邱某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及相关证据,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他辩称,在2008年,他受托给别人办理上学的事,收了10万元。事儿没办成,对方向他索要70万元。据邱某家人说,邱某当时受到敲诈。因为不想把事儿闹大,邱某借了30万元高利贷,“没想到借高利贷后,每月光利息得交3万元,一直还不清,这才拆东墙补西墙,最终就成这样了。”邱某说,自己1994年从部队转业到公安系统工作,因害怕失去工作、失去家人,所以只好走一天算一天,“最后还是导致了这个结果”。据悉,去年4月16日,邱某辞去警察的工作。

  鉴于邱某悔罪且有坦白情节,但却无力赔偿受害人损失,朝阳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建议量刑为有期徒刑11年至13年,并处罚款。

  庭上,邱某同伙尹某因取保候审而身穿便衣出庭。尹某因3次帮助邱某购买机动车及伪造的机动车行驶证,而被指控犯买卖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建议量刑1年至1年3个月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缓刑。

  庭审结束后,邱某重新被戴上手铐,随法警离开法庭,一边离去,一边用戴着手铐的手抹眼泪。

  庭内,邱某的家人则百般恳求法官,称愿意尽最大能力赔偿受害人,以此求得邱某轻判。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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