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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岁童诉求抚养费未果 获保护金救助

2014年03月25日 11:01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海淀法院法官为17岁的明明买了衣服。昨日,刚刚出狱的明明,因无钱回家,获司法保护金救助。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6龄童阳阳告父亲讨要抚养费,却遇其父发生车祸,法院考虑实际情况后,驳回了阳阳增加抚养费的诉求。但为了缓解阳阳接受教育的需要,法院为其申请了2000元的司法保护专项资金。

  昨日上午,海淀法院向阳阳发放了该保护金。

  据了解,该资金从2006年设立以来,长期救助刑案当中的未成年当事人,昨日是首次救助民事案件原告。

  据阳阳案卷显示,其父母早已离异,妈妈收入微薄,跟随妈妈生活的他将爸爸告上法庭,希望增加抚养费。

  法院审理后认为,阳阳的爸爸虽然应该承担抚养义务,但阳阳的爸爸刚刚遭遇车祸。在考虑其父亲的实际情况后,法院最终驳回了阳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诉讼请求。另一方面,为了缓解阳阳接受教育的需要,法院对其进行2000元的救助。

  至此,阳阳也成为该专项资金自2006年成立以来,首次惠及的民事案件原告。

  法官王丽娟介绍,最初法官和社会爱心人士一起成立该资金,是作为一项判后延伸审判职能的手段,用于帮助聋哑等未成年残疾被告人回归社会,从去年起该资金开始帮助刑事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昨日该资金首次适用民事原告,关键一点就是解决很多民事原告空有一张判决而被告没钱执行,或者像本案的阳阳根本没被满足诉讼请求,法院希望借此对当事人进行一定救济。

  ■ 另案

  出狱没钱 17岁男孩获助回家

  另据了解,因盗窃罪被判拘役5个月的17岁男孩明明(化名)刚刚获释,昨天,也获得了2000元保护金。

  承办法官介绍,明明去年10月从家中偷跑出来,家人并不知道他在北京作案。因为明明是超生儿,家人没有给其上户口、办身份证。其出狱后,根本没钱回家,也因为火车票已经实名制,他也不可能买到票。为了避免其因生活窘迫再次走上犯罪道路,法官们协调了有关铁路部门,为明明办理了“上车”手续。

  昨日下午3时许,明明登上返乡火车。此前,其购买车票、衣物、食品的花销,全都来自海淀法院为其申请的2000元专项资金。

  ■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项资金

  ●资金来源:海淀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项资金,目前由中华儿慈会资助和海淀区政府拨款共同组成,该救助模式在全国尚属首例。

  ●制度保障:去年9月,海淀法院专门制定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办法》,对救助标准、救助类型、救助对象、救助程序等进行了制度性规范。

  ●救助对象:海淀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中认罪态度好并有悔改表现的未成年被告人、在校大学生被告人;遭受重大人身侵害或财产损失,无法得到实际赔偿的未成年被害人、被害人的未成年子女;民事、行政案件中的未成年原告。

  ●救助范围:一般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因遭受自然灾害需要给予救济的灾民等城乡困难群体中的未成年人,或生活、回家、就学存在困难,或有流浪、残疾、被拐、少数民族、流动等特点,或有心理、生理疾患的未成年人。

  ●救助内容:生存救助、心理救助、技能救助、成长救助四部分。

  ●救助程序: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承办人提出书面申请,交由庭室负责人、部门主管院领导、司法救助工作小组审核,其中工作组随机抽取三名法官代表共同审查评议决定,审查通过后报主管财务领导审批,到财务部门领取资金。每年年底,邀请有关部门对此进行审计。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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