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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一足浴店设“最低消费” 没消费也得交钱

2014年03月26日 15:01 来源:厦门日报 参与互动(0)

  “我和一群朋友去足浴店,朋友做按摩,而我什么都没做,就呆在那里作陪,也要付100多元,商家说这是最低消费。”近日,市民郑小姐在一家足浴店被最低消费,让她颇为郁闷。

  记者暗访发现,最低消费的规定在我市多家足浴保健店存在,商家不管客人是否消费,只要进入包房,呆满十几二十分钟,就要收取80元到130多元不等的最低消费。此前,中央明令禁止餐饮业设置最低消费,律师表示,足浴店这种做法也是霸王条款,是违法的。

  现象1

  不管做不做项目 陪同就得交钱

  “我那天刚好来例假,不舒服,所以就不想做足疗。”郑小姐告诉记者,前几天,她和一群朋友吃完饭,有人提议到附近一家足浴店做足疗,一群人开了一个包房,郑小姐身体不舒服不想做足疗,但又不舍得离开朋友,就坐在一旁的凳子上,什么项目也没做。可是,结账时,收银员以最低消费的规定为由,收了她100多元。

  3月24日晚,记者一行两人以顾客的身份暗访了我市多家足浴店。记者首先来到位于莲花路口附近的煌家足浴。“您好,两位吗?”一进门,前台服务员迎了上来。“一位。”记者答道。“就是一位做,一位不做是吗?”“是的,她只是来陪同。”“是这样的,我们这里的最低消费是90元,陪同的人什么都不做,也要按最低消费来收费。”服务员说。随后,记者以价格高为由离开了。昨日,记者又拨打煌家足浴预约电话。接电话的服务员说,店里的最低消费是50元,只要在店里呆满10分钟,即使不做项目,也得交钱。一会90元,一会50元,由此可见,最低消费是商家随口定的。

  记者接着来到大桶水足浴店。服务员说,店里的最低消费是80元。不过,记者看到价目表上,“净桑”一项才30元。“那个是副项。”服务员赶紧解释。

  记者调查了解到,手佳保健江头店设置的最低消费是超过20分钟每人138元,不过夜。世纪阳光设置的最低消费是超过半小时每人118元。

  不过,并非所有的足疗保健店都有最低消费。富侨保健长青店表示,作陪的人不做项目,就不用收费,甚至还可以享受到免费的饮料。

  现象2

  “最低消费”按人头收 却说不出收费理由

  五个人包一间5张床位的包房,另外一个人不做项目,就在房间里呆着,行不行?商家说行,但是另外一个人也得掏钱。“我们收费不按床位,而是按人头收费。” 手佳保健江头店服务员说。

  记者调查发现,大部分足浴店都是以包房形式为顾客提供服务。包房和酒店的客房很像,一般设有床位、电视、座椅、卫生间等,有的还有沙发。

  收了钱,总得有一个名目。在走访的多家足浴店,记者均未发现“最低消费”有明确的收费公示和提示,只是商家口头说说。对于收费的理由,商家普遍说不上来,只是以一句“公司就这样规定”作为挡箭牌。

  【律师说法】

  足浴店涉嫌

  强制交易

  在福建金海湾律师事务所郑志宁律师看来,足浴店设置最低消费,和餐饮店设置包厢费,没什么两样,“都是霸王条款”。

  新消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很明显,足浴店的这种行为,违反了消法,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涉嫌强制交易。”郑志宁律师说,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向12315投诉,工商部门应该对商家进行查处。

  市工商局12315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接消费者这方面的投诉,工商部门将出面协调解决。市物价局12358投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也表示,消费者如遇到没有名目、没有公示的收费,可以保留相关的凭证,向物价部门举报。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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