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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和KTV工作人员冲突意外摔下电梯井 被赔20万

2014年03月27日 09:40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经历了一年多的官司,姑娘小沈终于长舒了一口气。

  一年前,小沈和朋友在富阳一家KTV唱歌,唱完歌因为要找代驾的事情,和工作人员吵了起来。大家吵着还推搡起来。这时,电梯门突然打开。更意外的是,电梯轿厢却没有跟着下来,小沈和她朋友还有一名工作人员一不注意从电梯井口掉了下去。

  好在小沈伤势不算重。多处骨折,经鉴定为九级伤残。

  那么这个责任要谁来承担呢。小沈告了KTV,后来想了想,当时引发吵架的是朋友小赵,把小赵也一并告了。

  官司经历了一审二审,涉及到的问题很多,比如电梯门是怎么打开的。这也是需要鉴定的,结果证实虽然电梯门确实是由于外力作用打开的,但到底是工作人员还是沈某一方导致的,这个谁都无法证明。

  KTV也辩解,整个吵架都是小沈和小赵引起的,后来才导致意外,娱乐场所没责任。

  案子终于判了下来。法院是这么认定的,KTV承担90%的责任,朋友小赵没责任。

  法官说,餐饮、娱乐等场所,有使顾客人身与财产免受损害的义务。这个案子里,顾客与工作人员发生冲突时,娱乐场所没有及时劝阻,放任了整件事情,导致最后电梯打开后发生了事故,所以应该认定为娱乐场所未尽安全管理义务。

  小沈摔下去自己也有疏忽,所以KTV承担的是90%。

  另外,朋友小赵尽管与员工发生了争吵、推搡,但这些行为与沈某的受伤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所以不用承担责任。

  最后,法院判决KTV赔偿20万元。(记者 富法 肖菁)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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