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广东英德公安局原副局长谢龙生因玩忽职守受审

2014年03月27日 14:49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谢龙生在法庭上

  26日上午,广东省英德市公安局原副局长谢龙生涉嫌玩忽职守、单位受贿、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在清远市中院一审开庭。2012年,英德发生“8·27”特大爆炸事故,共致10人死亡、20人受伤。事故调查报告称,谢龙生对事发负有领导责任,后涉嫌玩忽职守被追责。

  谢龙生当庭否认了检方的指控,认为证据不足。辩护人也申请清远市检察机关及公诉人予以回避,并认为不应由清远管辖该案。由于公诉人回避需要检察长同意,审判长宣布休庭,昨天下午继续审理。法院相关人士称,预计该案庭审将持续三天。

  新闻背景

  英德8·27特大爆炸案

  2012年8月27日上午,英德市民用爆破器材专卖有限公司将13.488吨炸药和469发雷管用3辆车装载运送到英德龙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矿山分厂管辖的矿山133平台爆破作业现场。当第三辆货车从警戒线外开至爆破工作面平台卸货时,该车车厢内发生爆炸,车辆完全炸毁,抛掷物(汽车碎片等)由炸坑处向四周抛射,最远距离约500米。事故共造成10人死亡,20人受伤,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事故调查显示,当时3辆车均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资格,司机、押运员均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装卸资格证,也未按规定穿着防静电服、防静电鞋。

  2013年9月,英德市法院对英德“8·27”爆炸案一审宣判,判决被告单位英德市民用爆破器材专卖有限公司犯对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被告人民爆公司法定代表人凌某燕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对单位行贿罪,被判刑4年。2013年12月,清远市中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曾实名举报英德副市长

  今年53岁的谢龙生是清远人,历任英德县公安局黄金派出所所长,任英德市公安局巡警大队大队长、交警大队大队长,2008年至案发前任英德市公安局副局长。

  2012年11月,清远市纪委通报,英德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郑北泉,因涉嫌徇私枉法和严重经济问题被调查。

  当年9月,郑北泉被自己的下属——英德市公安局副局长谢龙生实名举报,称其与一涉毒团伙关系密切,充当保护伞。多个网站出现相关帖子,如《百人聚众吸贩毒被抓公安局长弟弟是老板——广东英德市“3·23”吸贩毒大案真相》,署名是谢龙生和英德市公安局原政委朱应忠。该网帖反映:英德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郑北泉充当一贩吸毒团伙的保护伞,并利用职权干扰谢龙生和朱应忠办案,还多次放狠话威胁干警。(记者 董柳 通讯员 范贞 钟莹莹)

【编辑:杜雯雯】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