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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假冒警察以“捞人”之名骗得3万元

2014年03月27日 15:35 来源:呼和浩特晚报 参与互动(0)

  冒充人民公安,以帮犯罪嫌疑人家属“捞人”之名招摇撞骗,在被警方抓获并依法取保候审期间,嚣张的犯罪嫌疑人杜某某几次逃脱警方管控,直至半年多之后再次落网。昨日,记者从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犯罪嫌疑人杜某某被依法批准逮捕。

  事情还要从2012年6月底说起。家住内蒙古通辽市科左中旗的老陈得知儿子被公安局因猥亵妇女抓获,便急匆匆赶来呼市解救。老陈在呼市两眼一抹黑谁也不认识,通过一位亲戚认识了在火车站附近街上摆地摊的巴某,巴某自称认识刑警队的办案人杜某某,巴某联系杜某某与老陈见面吃饭。杜某某见面时身穿警服,自称是刑警队的警察,就是他抓的小陈,还承诺能将小陈保出来,但需要花3万元钱。7月3日,老陈将钱如数交给杜某某,杜某某承诺老陈5天后放人。但是,过了5天却没有动静,杜某某又说再过几天放人,可是人却没有放出来。老陈频繁给杜某某打电话,杜某某一再推脱,老陈发现杜某某办不成事就要求退钱,杜某某不仅不给退钱还说爱到哪告到哪告,老陈一气之下到公安局报了案。

  此后,公安机关将杜某某抓获,但此时,杜某某已经将1万元挥霍掉了,剩下2万元被扣押后发还给老陈。在杜某某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杜某某的家人凑来1万元钱还给了受害人老陈。而犯罪嫌疑人也因此被依法取保候审。

  此后,在杜某某取保候审期间,人不但没有按照公安部门的规定按期报到,还拒不到案并且变更通讯号码和居住地址,不与公安机关联系,处于脱逃状态,严重影响了诉讼的进行。一直到了今年3月10日才被新城区警方再次抓捕归案。自2012年7月24日取保候审至2014年3月10日被抓,一直不理睬诉讼程序进行的杜某某终于失去了取保候审的条件。昨日,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将其以涉嫌招摇撞骗罪批准逮捕。“其冒充警察犯罪是加重情节,等待杜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负责此案的检察官告诉记者说。(记者 安娜 通讯员 赵旭)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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