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大姐”牵线搭桥卖毒品不要报酬 只想免费吸几口

2014年03月28日 10:08 来源:兰州晚报 参与互动(0)

  一个是自称靠卖大饼起家的90后,一个是久经毒场的“大姐姐”,在贩毒这条路上,两人一拍即合,因共同向他人贩卖毒品,于昨日在兰州中院接受公开审理。庭审中,90后声称贩毒是为了努力赚钱,而“大姐姐”表示,作为中介自己不要报酬,只想免费吸几口。

  2013年8月11日,位于火车站附近的华联宾馆503号房间内一片骚动,警察的突然造访,令房间内的男男女女惶恐不安,因为他们正在进行一桩毒品交易。涉毒的两女一男被警方一举抓获,分别是毒品销售商马艾希木、销售中介王萍,以及买家梁雪。此次警方共缴获白色晶体两包,经鉴定可疑物品为甲基苯丙氨,重量151克。毒品供应商马艾希木是东乡人,案发时23岁。在警方查获的一张银行卡里,马艾希木的存款已有21万余元。对于钱款的来源,他自称是两年间卖大饼赚的。毒品销售中介王萍是个不简单的女人,早在2001年就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2009年刑满释放。年轻的马艾希木亲切地称她为“姐姐”。

  庭审显示,2013年8月,外地人梁雪来兰找到王萍购买毒品,王萍立即联系了马艾希木。马艾希木以每克450元的进价购得151克毒品后,打算以600元每克的价格销售给梁雪。就在交易过程中,几人被警方抓获。

  检察院认为,马艾希木、王萍明知是毒品还贩卖,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王萍系累犯再犯,应从重处罚。案件未当庭宣判。(文中人物均为化名)(记者许沛洁)

【编辑:李欢】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