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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会所与自己卧室隔1.2米 女子吃不香睡不安

2014年03月29日 19:24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参与互动(0)

新建

“会所”屋檐距韩女士主卧很近。 记者 赵敏摄

  玉林

  1.2米间距 让她吃不香睡不安

  ●一小区业主发现,新建“会所”屋檐与卧室仅隔1.2米

  ●业主要求换房或退房被拒,当地住建委称将现场调查开发商是否违规

  2012年,玉林市韩女士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结果发现旁边“会所”屋檐距主卧只有1.2米。对此,玉林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叫韩女士打个书面报告,然后他们根据业主反映的情况去调查,如果查到开发商违规之处,那么该查处的一定查处。

  业主

  间距只有1.2米 采光权遭侵犯

  韩女士告诉记者,她是一名护士,于2012年11月在玉林市金港路滨江公馆买了一套房,房号是15栋302号房,开发商是广西玉林市柳和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韩女士称,根据售楼部人员介绍,一二楼是商铺,3楼有露台可供301号房和302号房共同享用。宣传单上,有一个“会所”位于15栋东侧。今年3月交房后,她发现露台与302号房完全隔断,“会所”与15栋所处位置也调换了,而且“会所”房檐距她主卧很近,测量出来数据只有1.2米,从而导致主卧采光和通风严重受到影响。

  韩女士认为,开发商侵犯了她的采光权、通风权,违反了国家有关房屋建筑间距要求。她多次找到房地产公司有关负责人讨说法,对方却表示既不肯退、换房,也不肯作出任何赔偿。

  27日下午,记者来到滨江公馆看见,在15栋西侧,正在修建一排小房屋,其高度差不多有3层楼高,其屋檐与韩女士主卧只有1.2米,韩女士主卧的采光和通风受到一定的影响。韩女士和宣传单均称是“会所”,售楼部负责人则称是“幼儿园”。

  开发商

  广告仅供参考 间距符合标准

  28日下午3时30分,记者再次来到滨江公馆售楼中心,总经理助理蔡先生说,小区的规划和建设已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批,现在建设出来的结构模式,与报批时的图案完全一致,所以“幼儿园”和15栋的建设不存在任何问题,其间距是完全符合标准的。至于现状与宣传单存在差异,他说,所有的广告都只是仅供参考,宣传单上标注得很清楚,最终以相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为准。

  不过他说,他到现场查看了实际情况,韩女士主卧确实受到了一定的阻挡,但不是完全被遮挡。也就是说,采光和通风受到了一点影响,并不是完全受到影响,“所有的房子在建修之前都要通过日照分析的,我们已通过了日照分析、通过了规划,是正规销售的,而且商品房买卖合同上也没提到这一点”。

  住建委

  开发商如违规 必须赔偿业主

  那么,这件事到底如何处理?蔡先生表示,韩女士起初找他们协商时,开口索要3万元赔偿。“我们是符合标准的,商品房合同也没提到这一点,她叫我们赔偿。这怎么可能?”但是,既然业主已投诉,他们愿从人道主义角度给予一些补偿,如果韩女士不满意,非得要求退房或换房,换房要按现行销售价格执行,退房则需交纳一定的违约金。否则,韩女士就只能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

  玉林市住建委办公室一名负责人听取相关情况后表示,韩女士可以打个书面报告交给他们,他会去现场进行调查。如果发现开发商所建楼盘与报批情况不一样,那么该查处的一定查处,该给业主作出赔偿的一定赔偿,绝对不能逃避。南国早报 (记者赵敏)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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