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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军曾长期任刘汉管家 三被告人陈述阶段忏悔(图)

2014年04月03日 10:27 来源:湖北日报 参与互动(0)

湖北日报讯 图为:桓立柱等3人案庭审现场。(湖北日报报道组 摄)

  1日下午6时许,经过两天的审理,咸宁市检察院指控、咸宁市中院审理被告人桓立柱、詹军、王雷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开设赌场罪、窝藏罪一案,在赤壁市人民法院第二审判法庭休庭。庭审中,桓立柱、詹军、王雷对数项指控罪名提出异议。到作最后陈述时,三人均对自己所犯罪行表示深深忏悔,希望重新做人,请求宽大处理。

  经公诉人讯问,被告人詹军承认,曾长期担任刘汉管家,并负责保镖管理,从刘维处获取枪支后分发给保镖携带,他自己也带有一把枪。被告人桓立柱、王雷均承认,曾长期担任刘汉保镖,且带枪执行任务。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詹军明知刘汉等为首的犯罪组织具有一定规模,且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仍接受该组织的领导和管理,在组织中起重要作用。被告人桓立柱、王雷接受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和管理,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面对此项指控,王雷及其辩护人表示无异议。桓立柱、詹军及其辩护人均提出异议,认为不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他们辩称,自己从事的是一份“正常”工作,与黑社会性质组织没有任何关系;虽然带了枪,但没有使用过,所以无罪。公诉人当庭反问:有哪家正规合法的企业会给员工配备枪支?有哪个遵纪守法的员工会接受老板安排做违法犯罪的事?桓立柱、詹军是黑社会性质组织领导者刘汉的保镖、管家,跟随刘汉多年,每天陪侍刘汉左右,对刘汉、刘维等实施的部分违法犯罪活动心知肚明,且实施了故意伤害、非法持枪等违法犯罪行为。两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证据确凿充分。

  另据指控,2002年5月29日,被告人桓立柱与另案被告人仇德峰在成都“卡卡都”俱乐部喝酒,因强拉张某(女)陪酒,与其朋友黄某等人发生争执。仇德峰回住处取刀枪后,返回“卡卡都”。詹军知情后,安排王雷带领桓立柱等携带刀具前往帮忙。在追砍黄某过程中,误以为尚东泉是其同伴。桓立柱朝尚东泉大腿先后刺了两刀,致其死亡。

  对上述指控,桓立柱及其辩护人承认参与砍杀,但不承认刺死尚东泉,认为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而非故意伤害罪。詹军及其辩护人提出异议,指出詹军当时不是让桓立柱等人去帮忙打架,而是要把仇德峰“拉”回来。对此,公诉人当庭出示现场照片、辨认笔录、证人证言等证据,予以证明和揭穿。

  在检察机关对王雷开设赌场罪的指控中,王雷及其辩护人提出异议,认为其是从犯,应从轻量刑。公诉人指出,王雷在组织赌博过程中,不仅按刘汉指派预定房间、结算房费、准备赌具,还为参赌人员提供各种服务,不具备从轻量刑条件。

  在检察机关对桓立柱涉嫌窝藏罪的指控中,桓立柱及其辩护人提出异议。

  在法庭辩论后作最后陈述时,三名被告人均作了悔罪陈述,称因法律意识淡薄,做了许多违法犯罪的事,愧对受害人,愧对家人,愧对社会,将认真悔罪、痛改前非,希望给予重新做人的机会。

  在结束各项程序后,审判长宣布,合议庭将在休庭后进行评议,择日对本案公开宣判。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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