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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一90后青年“抢银行”未遂获刑4年

2014年04月03日 11: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包头4月3日电 (李爱平、白冰)3日,记者从内蒙古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获悉,包头市90后青年华林因欠赌债,蒙面持枪抢劫银行未遂,近日被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被告人华林,男,1991年生,初中文化,无职业,户籍地包头市青山区。经审理查明,2013年7月30日13时许,被告人华林事先准备了手枪、白色手套和口罩,并换上了抢劫所穿的衣服,蒙面持枪进入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祥和苑建设银行分理处,大声威胁无关人员离开,并欲对柜台内所放现金实施抢劫。银行工作人员见此情况一方面保护银行柜内所放现金,一方面按动声光报警系统,华林见此情况迅速逃离案发现场。

  离开案发现场后,华林来到其租住的出租房周围,即南壕村东门附近的树林里面,换下抢劫时所穿的衣服、丢弃抢劫时使用的白色手套和口罩,将手枪拆卸成零件状态后,分别进行丢弃。案发8小时后,准备外逃的华林被警方抓获。

  华林在法庭上辩称:“我没有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因为我玩游戏、看影视作品后产生了戏弄警察的想法,所以才蒙面去银行的。”其辩护人刘宏伟认为,华林没有抢劫的意图,只是因为想寻求刺激,蒙面进入银行“抢劫”,本案因定性为寻衅滋事罪。因未造成任何伤害,希望法庭从轻处罚。

  据警方介绍,华林在日常生活中有赌博恶习,沉迷于电子游戏机赌博,赌博输钱后,决定对银行进行抢劫。在抢劫之前,他多次在其租住的房屋内模拟抢劫场景,并购买了抢劫所需要的手套、口罩等作案工具。

  法院认为,被告人华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强行劫取金融机构现金,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并作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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