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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男子无证驾驶客车肇事致2人死亡 获刑2年半

2014年04月03日 11:2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宁德4月3日电 (叶茂)醉酒男子无证驾驶客车,市区超速行驶途中,接连碰撞一辆摩托车和电动车,致2人死亡。福建福鼎市法院3日披露,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9月15日凌晨,张某某醉酒后无证驾驶租借的小型普通客车。其在市区超速行驶途中,碰撞由张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后,客车失控冲入对向车道,并继续碰撞由蓝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以及杨某停靠在路边的小轿车。

  事发后,张某因重型颅脑损伤当场死亡,蓝某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杨某受轻伤。

  法院审理查明:张某某醉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致2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张某某肇事后抢救伤者,在现场配合交警调查,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可认定为自首,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积极赔偿死者家属及伤者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从轻处罚。

  综合考虑张某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决定对其予以减轻处罚;张某某无视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经常无证驾驶机动车,且本案系醉酒后在市区超速行驶,行为主观恶性大、影响较坏,不符合缓刑适用条件。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以上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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