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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新增交通事故申请

2014年04月03日 13:13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跟公司有民事纠纷,遭遇交通事故,买到假药吃坏了身体……上月末,这些与市民息息相关的事项,正式纳入我省最新的法律援助条例中,今年5月1日开始将正式实施。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修订后的法援条例,范围扩大至民生各方面,便于更多有需要的市民获得法律援助。

  被车撞到,经济困难请不起律师,新条例实施后,这类情形将不会再出现,无偿的法律援助将如约而至。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法律援助方面,新条例增加了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雇员雇主民事纠纷、劳动争议、环境污染公益侵权等贴近民生的事项。

  同时,经济情况将不作为所有法律援助的标准。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而产生的民事权益请求、农村进城务工人员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工伤赔偿等情形,将免予审查经济困难条件,全部给予法律援助。

  另外,新条例进一步简化了法律援助的申请程序,有需要的市民只需提供身份证明、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就可办理,取消了法律援助申请表的填写。(记者 王静一)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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