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快递两台平板电脑全丢失 快递公司赔偿6000元
2014年04月03日 14:26 来源:厦门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陈先生拨打本报热线968820反映,圆通快递把他寄的两台平板电脑弄丢了,由于寄件时未能保价,快递公司只愿赔偿1000元,而他的两台平板电脑总价值超过万元。
陈先生介绍,2月24日和26日,他先后两次通过圆通快递公司从杏林寄了带有微营销软件的两台平板电脑到新疆,一台寄到喀什,另一台寄到阿克苏。3月6日左右,客户向陈先生反映,货没收到。陈先生打电话给快递公司才知道电脑丢了。
由于陈先生寄件时没有办理保价,圆通快递起初只愿意赔300元。经过几次协调,圆通快递表示愿意赔1000元,但陈先生仍感到很不满意。
昨日,圆通快递公司厦门岛外地区负责人柯先生告诉记者,经过调查,两个平板电脑没有到达新疆,应该都是在厦门被航空货运代理公司扣下,随后丢失。“电子产品不能走空运,但是收件员在收件时没有贴违禁品标签,工作没做到位,我们将对收件员进行处罚。”
在本报的积极协调下,圆通快递表示,他们愿意赔偿6000元。对于这个金额,陈先生表示接受。 (记者 吴耀东)
【编辑:刘彦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