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福建警方通报近期高发警情 冒充公检法诈骗最突出

2014年04月03日 14:3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福州4月3日电 (王榕春 林玲)福建省公安厅3日称,根据近期发案警情分析,虚拟电话号码冒充公安、检察、法院“审查涉案账户”诈骗仍是当前最突出的电信诈骗类型,其次是假网络购物诈骗、冒充亲友QQ诈骗、虚假购房退税诈骗、虚假代办信用卡诈骗。

  2013年3月21日,事主L某在家中先后接到冒充电信局员工、上海松江区公安局杨队长、最高检察院赵文婷(音)检察官等人的电话,对方先后称事主电话欠费、涉嫌洗钱犯罪等,要冻结事主名下所有财产并对其进行逮捕通缉等。

  期间,按照对方的指示,事主L某登陆一个所谓的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网站,看到逮捕令及带有自己身份证照片的冻结令,故相信对方所说的话,先后被骗至银行ATM机上向对方的账户中转入钱财,共计损失15万元。

  “近期以传真给当事人、或让当事人登陆指定网站查看贴着本人身份证照片的假通缉令方式诈骗案多发。”福建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总队长陈重说。陈重介绍,出于害怕心理,多数接到诈骗电话的当事人在看到贴着自己照片的“通缉令”后轻信对方就是办案人员,慌乱中就听从了对方的诱骗,将钱财转到了对方提供的账户。

  警方提醒,公安、检察、法院等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中,需要向公民询问情况时,会当面询问当事人,并制作相关笔录,绝对不会通过电话了解公民账户存款等隐私情况,如涉及办案,必须当面出具工作证件及相关文书。同时,也不会电话通知在家中的被通缉人上指定网站查看本人的通缉令,或接收通缉令传真件,更不可能在电话中与被通缉人讨价还价通过汇款撤销通缉令。

  此外,警方当天还通报了近期发现的新版假冒110诈骗手段。骗子通过电脑录音群呼电话播放录制语音:“110指挥中心提醒您,这是我局最后一次通知,您有一份刑事公文尚未领取,为保障个人权益,请迅速领取,否则我局将于今日强制执行。如需咨询警务人员,请按2,,10报案中心。”当事主按2接通后,犯罪嫌疑人以核对信息为由,要求当事人提供个人信息进行登记核对,随后谎称个人信息泄露涉案需审查账户进行诈骗。

  警方提醒,110属于警方接处警平台,不会采取语音、短信等方式想群众发送通知,不会用电脑录音方式向群众拨打电话,不会要求群众按键转接人工坐席,不会要求群众提供个人信息核对。(完)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