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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员顺走老板万元 因害怕全部归还仍没能免刑罚

2014年04月03日 14:53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装修店职员马某顺走老板放在车上的万元现金后,越想越怕,又原封不动地将钱还给了老板。日前,经黄岛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马某因盗窃罪被判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3年9月7日,开了一家装修装饰店的刘某安排员工马某跟他回家去安装防盗窗。路上,坐在后座的马某不小心踢到老板手包,打开一看,里面竟然是10000元人民币。马某顿时起了贪念,他将钱放进鞋里,之后又把手包拉好拉链放回了原处。到了老板家后,马某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干了一会活就借口有事出了门,随后来到不远处的一座小桥下面,把偷来的一万元钱压在一块大石头下面藏了起来,之后又回去继续安装防盗窗。

  当天下午刘某就发现钱被盗了,打电话询问马某有没有偷钱,马某没承认。随后,刘某就报了警,马某在初次接受公安机关调查时还是不承认偷了钱。但之后越想越害怕,第二天下午他主动把偷的钱还给老板刘某,请求刘某原谅并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但遭到拒绝。

  虽然马某将钱还给了刘某,但其盗窃行为已经实施完毕,依照刑法规定其属于盗窃既遂。最终,黄岛区检察院对马某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马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记者 周衍鹏 通讯员 迟东军 孙春芳 柴燕)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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