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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肺炎去世疑因保姆传染 雇主向家政索赔306万

2014年04月03日 15:08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请来保姆照顾98岁高龄的老母,10天后老母患病,又过10来天因肺炎离世。雇主张女士认为,是保姆把感冒传染给了老人,于是一纸诉状将家政公司告上法庭,索赔医药费、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306万元。昨天下午,此案在通州法院开庭审理。

  今年59岁的张女士坚称,如果不是因为患感冒的保姆任某,老人家一定能活到现在。

  她说,2011年12月31日,她来到张某某开的家政公司,雇了一位住家保姆来照顾老母亲的起居。当天保姆任某便跟张女士回了家。

  1月9日,张女士发现母亲“脖子直挺挺的,躺着一动不动”。接着又发现保姆任某用开水冲大葱喝,张女士质问道:“你是不是感冒了?”保姆当场承认,张女士问保姆要健康证,保姆说没有。“然后她就大吵大闹地走了。”张女士说。

  老人的病情不断加重,住院10天后,离开人世。

  张女士觉得,母亲是被感冒的保姆传染的,保姆隐瞒了自己的病情,家政公司也没有告知,对于母亲的意外离世,张女士觉得两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家政公司全盘否认了张女士的指控。公司老板张某某说,任某离开张家后,很快开始为另一户人家服务,也是照顾老人,但这位老人的健康没有出现任何问题。因为张女士没有付工资给任某,她多次联系张女士替任某讨要工资,却一直联系不上。“要不是她起诉我们,我压根不知道老人已经去世了,”张某某称。

  张某某称,来他们公司登记的保姆必须提供健康证,任某有健康证,但因为这个证件一年一换,两年前的健康证现在也找不到了。

  庭审中,张某某还提供了一条信息:任某离开张家其实是因为张女士在协议中提出的全月无休的苛刻条件。

  张女士则反驳说:“协议上休息天数那一栏是张某某自己划掉的,我觉得不合适,于是将任某的工资从2500元提高到2700元,包她的吃住。”

  保姆任某昨日并未到庭。

  庭上,法官询问双方是否愿意接受调解,均遭到拒绝。此案将择日进行宣判。(记者 严琪)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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