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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采伐手续砍伐自购橡胶树林 海南一男获刑罚

2014年04月03日 15:33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0)

  万宁一男子自购一片橡胶树,在未办理砍伐手续的情况下即砍伐树木。日前,万宁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判处该名男子管制1年,并处罚金1000元。

  去年8月16日,陈某新购买了位于万宁市礼纪镇竹林村委会吴某的一片橡胶树后,在未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雇请油锯机手陈某光等人,砍伐了4亩面积的橡胶树。经鉴定,砍伐的4亩橡胶树林木蓄积为28.52立方米。

  万宁法院认为,陈某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滥伐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案发后陈某新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缴纳罚金,确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管制刑。故依据有关法律,以滥伐林木罪判处其管制1年,并处罚金1000元。(记者 刘江浩)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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