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入住9年仍未交尾款 开发商要求业主将房屋退还

2014年04月03日 15:37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0)

  朱女士是一名退休职工,2005年,她在海口海甸岛买了一套房,交了首付款。朱女士认为,开发商一直没有为她在房管局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因而她一直未交纳21万余元尾款。开发商的代理人表示,朱女士已经入住该房9年,开发商多次催款,对方仍然置之不理。故开发商将朱女士告上法庭,要求朱女士搬出房屋,将房屋退还开发商,并支付每月1000元的租金损失。昨日,海口美兰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未当庭宣判。

  2005年8月,朱女士与海南一家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在海甸岛人民大道附近购买了一套三室两厅的房屋,共31万元左右,首付款9万余元。购买时,开发商已具备交房条件。合同签订一个月左右,朱女士拿到房并入住。

  庭审现场,法官进行调解,双方表示愿意调解。开发商提出,合同可以继续履行,但朱女士需在短时间内付清21万余元房款,并支付至少7万元违约金。

  朱女士表示,她可以在两年内付清房款,但不愿支付违约金。因双方分歧太大,调解没有成功。(记者 刘凡静)

【编辑:刘彦领】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