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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昌吉州排查阜康工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2014年04月03日 16:48 来源:新疆日报 参与互动(0)

  从自治区环保厅了解到:近日,昌吉回族自治州组成排污企业联合检查工作组,对阜康市183家工业企业进行拉网式联合排查,责令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违法企业停建、停产,并督促有环境问题的企业限期整改,对逾期不完成整改的企业予以关停。

  据了解,此次检查组对阜康市在建企业109家、投产企业40家、停产企业34家进行排查,涉及石油化工、建筑材料、冶金机电、轻工、采掘、火力发电等12大行业30余个小项,工业排污企业排查率达100%。

  检查组发现,阜康市工业企业存在未执行“三同时”制度、未批先建,擅自投入试生产、久拖不验、批建不符等环境违法行为,未验先投违法行为普遍;存在已建成投运的企业未配套相应的污染治理设施,导致“三废”直接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大;还存在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偷排等污染物超标排放违法行为,及使用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法人变更未重新报批等环境违法行为。

  为加速违法问题整改,昌吉州将阜康列入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地区之一,将阜康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同时,责令阜康市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违法企业停建、停产,并依法予以处罚;要求未落实“三同时”制度或未按照环评及批复完成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的企业停产,限期落实环评要求,完善环境设施建设验收及限期补办环评手续;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依法于2014年和2015年实施关停。

  据了解,由于准入门槛低,相关部门对环保工作认识不足,阜康市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承接了许多内地高耗能、高污染、资源型企业,一些企业在未完成污染防治设施的情况下就投入试生产或正式生产,违法生产、违法排污环境问题突出,2013年自治区环保厅对阜康市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挂牌督办。  (记者丽月 实习生李斌)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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