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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一男子勒索老板遭拒 纠集他人持凶器打砸

2014年04月04日 14:27 来源:海口晚报 参与互动(0)

  海口一男子不仅纠集他人持凶器打砸,而且还向某老板勒索千元。记者今天获悉,该男子被美兰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海口男子陈某某,2004年曾因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06年11月4日刑满释放后,又因故意毁坏财物罪2013年7月17日被逮捕。陈某某于2012年8月25日零时,纠集杨某某、曾某某、吴某、蔡某(均系大致坡涉黑案主犯,已判刑)手持凶器到海口市美兰区大致坡镇咸来墟陶蓬石场的停车场内,将停放在该石场的几辆车的车窗玻璃砸破,后逃离现场。

  2012年8月,陈某某又向美兰区三江镇江源石场老板梁某某敲诈勒索1000元,被梁某某拒绝。2012年8月22日0时30分许,陈某某便指使陈某等五名男子到梁某某经营的石场内打砸小车。(记者谈星余 通讯员吕莹玉)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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