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泾县公路局原局长涉嫌受贿挪用公款被起诉
2014年04月08日 10:13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0)
近日,宣城市公路局泾县分局原局长陈某涉嫌收取他人贿赂26万余元,挪用公款72万元,由泾县检察院侦查终结,正式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犯罪嫌疑人陈某(男,1971年生,宣城人)自2010年5月起至案发时,先后任宣城市公路局泾县分局副局长、局长,并兼任泾县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经理。据检察机关侦查查明,陈某自2010年5月以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6.1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伙同他人挪用公款72万元,用于个人的营利性活动,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 (安徽商报 通讯员 李磊 记者 纪在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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