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货车坠崖致8死交通事故肇事司机被批捕
3月21日凌晨4点半,南充市仪陇县凤仪乡高立村,一微型货车违章搭载13人(包含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本报曾报道)。昨日(7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从南充市仪陇县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已以交通肇事罪对涉事车辆司机胡某,批准逮捕。
3月21日凌晨4点过,犯罪嫌疑人胡某驾驶一轻型仓棚式货车(核载5人,核定载质量345千克),搭乘张某、侯某等12人及部分行李物品,从仪陇县凤仪乡向南部县方向行驶。当车行至凤仪乡高立村猪拱垭一上坡路段时,因车辆动力不足,行驶不前。胡某将车辆熄火,但未将驻车制动完全拉到安全位置,便下车准备将车辆货箱门打开,让乘坐在货箱内的乘车人下车。而就在此时,车辆突然向后滑行,坠入公路左侧斜坡长度约42米的悬崖下,造成8名搭乘人员死亡。
经鉴定,该车转向、制动控制装置、传动装置、驻车制动均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条件》的相关规定,但该车重载状态在事故坡道上,固定不动所需的驻车制动力比满载状态时更大,仪陇县公安交警部门认定胡某对本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经仪陇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胡某疲劳驾驶机动车、严重超载、人货混装、对周围环境估计不足、临危处置不当等行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亡。情节特别恶劣,依法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胡某批准逮捕。
昨日下午,记者从仪陇县委宣传部了解到,伤亡人数已增至9人。其余3名伤者,身体状况一切良好。(记者 陈俊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