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两友人结伴游泳溺亡 同伴及公园成被告
2014年04月09日 10:05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罗某与两个朋友酒后到一个正在修建的公园里游泳,因有人巡逻,两个朋友先行离开,两天后罗某的尸体浮上水面。事发后,罗某的父母将两个朋友及公园管理方告上法庭。
罗某父母诉称,去年8月14日晚,王某邀请陈某和罗某吃饭、喝酒,当晚11时,三人又到通州区台湖镇某个正在修建的公园里游泳。看到有人巡逻,王某和陈某立即上岸,喊叫罗某没有得到回应。回到罗某姐姐家里,二人并未向罗某家人说明情况便休息。次日早上,罗某姐姐问起罗某下落,二人才说出前晚经过。8月16日凌晨,罗某尸体浮出水面。原告认为,公园围栏缝隙过大,未尽到安全保护义务,此外王某和陈某在上岸时应当意识到罗某存在危险,二人不但没有寻找施救,回家后亦未及时说明情况,致使罗某错失最佳抢救时间,故三者对罗某的死亡均存在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记者 颜斐)
【编辑:杜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