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现场处理打架斗殴事件 三男妨害公务分别获刑
2014年04月09日 13:14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0)
民警赶到现场处理打架斗殴事件时,三名男子反抗执法,并拉扯、推搡民警,另一人还持酒瓶砸伤民警头部。近日,海口龙华区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三名男子相应刑期。
2013年5月11日凌晨2时许,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民警接到报警称,上邦百汇城发生打架斗殴事件。民警李某接警后与三名协警一起赶到现场。看见手持木棍的赵某后,身穿警服的李某上前表明了身份,并将赵某控制,要求其配合调查。随后,赵某凡、赵×等人走过来,对李某说赵某没有参与打架。民警执法过程中,赵某凡等人想拉回赵某,三人一起拉扯、推搡办案民警。同行的周某泰则持酒瓶将民警李某的头部打伤,构成轻微伤。 海口龙华区法院审理认为,赵某、赵某凡、赵×以暴力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经查,赵某被民警控制后,涉案人员未配合民警执法,而是推搡民警,这是诱发周某泰(另案处理)持酒瓶击打民警的原因。三人及周某泰的行为构成共同犯罪。
近日,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赵某、赵某凡有期徒刑1年4个月,判处赵×有期徒刑10个月。 (记者 刘凡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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