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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冒充派出所副所长收钱办事 被判两年

2014年04月11日 15:53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拿着警官证自称是清溪派出所副所长,在取得他人信任后承诺可帮忙迁户口、办离婚手续,骗取“关系疏通费”1万余元——该名男子近日被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广东四会籍男子张某强2009年曾犯诈骗罪被判刑6个月,刑满释放后不久他又“重操旧业”,冒充清溪派出所副所长招摇撞骗。

  2013年4月15日,受害人黎某在樟木头镇某商场认识张某强,当时,黎某想向其推销保险,张某强则自称是东莞清溪派出所副所长。后黎某问他能否帮忙将其女儿的户口从老家迁到东莞清溪来,张某强承诺可以。

  后张某强相继以疏通关系为由,共骗取黎某8000元。

  同年5月31日,张某强再次冒充清溪派出所副所长,称可以帮助女子彭某异地办理离婚手续,骗取其现金3000元。后彭某发现被骗,遂到公安机关报警。同年11月,张某强被抓获。记者谢颖、通讯员钟紫薇报道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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