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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令到银行不管用 律师状告银监会行政违法

2014年04月16日 11:14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律师状告银监会行政违法

  ●案件因何而起?律师拿着法院调查令向银行要求调取当事人账户资金流水等证据,遭到拒绝。

  ●为何状告银监会?律师要求银监局公开银行拒绝配合取证的法律依据,银监会搬出中国人民银行于2002年公布施行的《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律师认为这一规定不再适用。

  ●银监会怎么辩护?2002年的《管理规定》目前仍由银监部门监督实施,原告之说毫无根据。

  广州律师何伟民拿着法院开具的《调查令》到银行取证,却遭到银行拒绝。何伟民随后向广东银监局投诉,要求其公开银行拒绝提供资料的法律依据,银监局答复称银行只协助有权机关查询。何伟民不服,将广东银监局(下称银监局)告上法院。

  调查令到了银行不管用

  何伟民告诉记者,他代理了一宗案件,发现涉及虚假诉讼,请求法院调查取证。“由于法官从阳江到广州取证所需时间太长,阳江市江城区法院核发了10张《调查令》给我们。”

  这10张《调查令》涉及建行、工行和交行3家银行以及其他几家公司。今年2月17日,何伟民拿着《调查令》等材料来到工行及交行的广东省分行,调取案件当事人银行账户资金流水、开卡开户签名等证据,但遭到了两家银行省分行的拒绝,对方称“只接受公、检、法机关的查询”。何伟民觉得很纳闷:他持《调查令》到建行去取证时,一切顺利,为什么到了工行和交行就不行了呢?

  律师:银监会属行政违法

  2月24日,何伟民要求银监局公开银行拒绝配合取证的法律依据,当日,银监局作出《答复意见》,称“金融机构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划扣单位、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有关规定”为《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划扣工作管理规定》。

  随后,何伟民向广州中院起诉银监局。他认为,2003年3月10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通过,决定设立银监会。同年12月27日,《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与修改的《人民银行法》同时于十届人大常委会六次会议上通过。前述法律、法规为银监部门行使原由中国人民银行行使的对银行业监督管理职权及相关职权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此前公布施行的《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显然已不适用于对银行业的监管。而银监局在《答复意见》中依然以中国人民银行2002年2月1日起施行的《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搪塞原告,侵害了原告的知情权及合法权益。

  据此,何伟民请求法院判决银监局此行政行为违法,并撤销《答复意见》。

  银监会:2002年规定仍适用

  庭上,银监局的代理人答辩称,2002年的《管理规定》目前仍由银监部门监督实施,法律依据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原由中国人民银行履行的监督管理职责的决定》、《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7]第5号》、《中国银监会关于发布银行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银监发[2011]1号)。

  银监局代理人还认为,该局已及时答复了原告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存在“忽悠、搪塞”、“没有履行法定告知和说明理由义务”等违法行为,请求法院予以维持。 (记者林霞虹)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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