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旬妇女山边烤红薯引山火 获拘役六个月
2014年04月16日 13:23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为充饥,在山边用木柴煨烤红薯的妇女,不小心引发了山火,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兰行为已构成失火罪,依法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陈某兰拘役六个月。
饥饿难耐烤红薯引发山火
2013年10月25日凌晨1时许,没有固定住所的54岁被告人陈某兰,走到了在蓬江区棠下镇三和村委会古今村与滨江大道交界处时,发现路边一猪舍里面有干柴,因为饥寒,于是抱起猪舍内的一大把干柴走到山脚处生火取暖,用捡来的打火机将木柴点燃煨烤红薯、芋头时,火苗引着了山边的干草,并乘风势引燃了山边杂草导致发生森林火灾。
火烧林地面积为47.7亩
陈某兰躲到离起火点约 30米的一猪圈内,后被民警抓获。经鉴定,火烧林地均为有林地;火烧林地面积为47.7亩;火烧林分蓄积量为144.7立方米;火烧林分规格材出材量为91.2立方米。
10月25日凌晨,刚刚扑灭另一场山火还没好好休息的消防官兵,又接到棠下古今村也起山火的警讯,还在大雁山备勤的军民又马不停蹄赶赴现场救火,而这起山火就是被告人陈某兰烤红薯引起的。
据介绍,接警后,江门消防支队先后调集了蓬江、鹤山、开平、新会的8个中队,以及2个专职队共20辆消防车近百名消防官兵前往扑救。(记者陈杰 通讯员阮锦平)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