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村主任落选霸占公家轿车 法院判其立即还车

2014年04月17日 02:20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村主任宋某在换届选择中落选后,不肯归还村委会的捷达轿车,因此被起诉。近日,通州法院判决宋某立即还车。

  村委会诉称,宋某原系通州区某村村主任。去年7月,该村村委会进行换届选举,宋某没有获选。宋某在担任村委会主任期间,一直使用村委会的一辆捷达小汽车,并持有该车钥匙。落选后,宋某拒绝将钥匙及车辆归还村委会,并继续使用捷达车。村委会因此起诉请求法院判令宋某将捷达车返还。

  宋某辩称,其卸任后,镇里对其在任期间的工作进行审计,“在审计工作完成前,我不同意交接车辆”。

  法院审理后认为,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此案中,涉案捷达车系村委会所有,宋某在卸任村委会主任后,应当将车交还村委会,宋某以审计为由拒绝归还汽车,于法无据。法院最终判决宋某立即还车。(记者裴晓兰)

【编辑:王永吉】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