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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内鬼伪造虚假交通事故 骗保23万元未遂

2014年04月17日 09:51 来源:重庆晚报 参与互动(0)

  既想帮朋友,又想捞好处,保险公司副总经理把两个案件合二为一,骗保23万元未遂

  客户购买21万的保险,他竟只为其缴纳了3万多,自己截流18万余元;一朋友的车明明没投保,他却设法替其拿到上万元保费……昨日,涪陵区检察院通报称,一名保险公司涪陵支公司的副总经理变身“内鬼”,多次使用伪造的证明材料,从保险公司骗出近30万元保费。目前,这名副经理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已经被公安机关移送检方提起公诉。

  帮朋友

  骗得保险7万元

  张某今年37岁。2003年,他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判缓刑。此后7年,他一直遵纪守法。然而,从2011年开始,已从一名保险初级人员成为某保险公司涪陵支公司副总经理的张某,老毛病又犯了。

  2011年8月,朋友姜某来电称,他驾驶的长安车在涪陵乌江大桥桥头处发生车祸,妻女受伤。该车并未投保,姜某请张某给想个办法拿到赔偿。

  碰巧,张某的同学杨某的一辆轿车刚出车祸,办了保险,正报案索赔。张某灵机一动,便伪造了杨某驾驶小车在涪陵乌江大桥附近加油站处撞上一摩托车,导致摩托车上的乘坐人姜某的妻子和女儿受伤的交通事故。

  张某从办假证的那里,购买了盖有鲜章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安排保险公司员工编造相关资料上报公司,骗取保费70200元。

  用这笔钱,张某支付了杨某轿车维修费1000多元,给了姜某3000余元,余下的钱,他支付了公司员工到丽江、海南、香港等地的旅游费用和其他个人消费等。

  拉郎配

  23万差点就到手

  2012年10月12日,朋友刘某致电张某称,他老婆高某驾驶自家小车,在涪陵高笋塘与一辆出租车擦挂。没过多久,张某又接到另一个朋友的电话,称其南马山澳海工地一个工人做外墙时摔下,正在急救中心治疗。高笋塘与南马山相距50余里。

  高某的车投了保,而另一个朋友未给工人投保。张某便伪造了“高某驾驶小车在南马山处撞上施工中的钢架,造成工人陈某摔地受伤多处骨折”的虚假交通事故,并安排下属把两起案件并为一起,做成材料立案。同时,张某又以600元购买了盖有鲜章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受伤者收入证明、医疗费赔偿收条等假证件,还安排人分别在这些材料上签上伤者或高某的名字并按指纹。

  伤者出院后,张某便将这些假证件和伤者病历资料传到保险公司重庆分公司骗取保费,涉案金额23万元。所幸,上报材料被发现问题退回,张某才没能骗保成功。根据张某交代,这笔保费如果成功报下来,他打算只支付伤者3万元,其余20万元都收入囊中。

  收保费

  拿了21万只交3万

  张某胆子越来越大。2013年4月,一工程管理人员赵某,欲向张某所在公司购买工程保险。

  张某仅为该工程投保了3.3万余元,却谎称已为其办理所有工程的保险,并伪造了保单和保险发票,先后收取赵某保费21万余元,从中骗取赵某所在项目部的款项共计18万余元。

  三个月后,张某东窗事发,被涪陵警方立案侦查。张某供述,从一个“门外汉”变成骗保“内鬼”,都是从“前辈”那里学来的。“这是保险行业潜规则,很多人都这样做。”记者 唐中明 通讯员 苏勇

  保险公司内鬼骗保手法多

  昨日下午,市内某保险公司的资深车险理赔员陈某告诉重庆晚报记者,保险公司的理赔员对于保险公司的很多操作模式和手法知根知底,只要保险公司在管理和监管上有漏洞,就有人会钻。

  陈某称,除了移花接木各种车祸骗保外,汽修店与保险公司“内鬼”联合骗保的现象也很普遍。原先由汽修店操纵的车险骗局,近年来已逐渐演变成由汽修店、车主、保险公司内部人员三方分任主角的大戏。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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