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代沫涉嫌容留他人吸毒被批捕 吸毒者获行政处罚
参与互动(0)昨天,朝阳区检察院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对犯罪嫌疑人李代沫依法批准逮捕。昨天下午,朝阳区检察院对外通报了近三年来朝阳区毒品犯罪的情况,并公布了李代沫涉案的最新进展。
今年3月18日,李代沫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朝阳公安分局刑事拘留。4月9日,朝阳公安分局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向朝阳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李代沫。
检察机关在审查批准逮捕阶段查实,李代沫自今年3月初至案发,在其位于朝阳区三里屯的暂住地内多次容留卢某某、郑某某、郝某某等人吸食甲基苯丙胺类毒品。李代沫明知他人在其有控制权的场所内吸食毒品,并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实施了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的行为。根据《刑法》第354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李代沫在自己有控制权的暂住地内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的行为已经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
朝阳区检察院称,根据《刑法》第354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李代沫认罪态度良好,表示将积极改正错误。据悉,该案中同时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付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已被朝阳区检察院批准逮捕,涉案的三名吸毒人员已被朝阳公安分局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另据介绍,2011年至今年4月11日,朝阳区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毒品犯罪案件共860余件、1010余人。涉及毒品犯罪类型相对集中,主要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类,非法持有类以及容留他人吸毒类为主,其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件占78.2%;非法持有毒品案件占9.3%;容留他人吸毒案件占12.5%。当前,朝阳区毒品犯罪案件主要呈现毒品交易微量化、作案手段多样化 行为方式隐蔽化 、犯罪主体年轻化、无业化以及再犯罪严重化五大特点。自去年起,未成年人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类案件也偶有发生。(记者 颜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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