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6宗涉嫌环境污染罪被移送公安
2014年04月17日 13:12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日前从市环保局获悉,“两高”司法解释降低了环境污染犯罪的入罪门槛,目前该局移送至公安部门的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已达6宗。
据介绍,移送分为现场移送和事后移送两种。如果现场可以判断涉嫌犯罪的,环保部门直接移送给公安部门;对于不能立即判断的,如果调查后可以认定,将进行事后移交。
另据悉,下月中山将由环保、公安、检察院等部门联合出台细化方案,犯罪案件中将纳入多个重金属污染指标。 (记者秦松 通讯员黄志强)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