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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透支信用卡超3个月未能偿还 被控诈骗罪

2014年04月17日 14:29 来源:山西日报 参与互动(0)

  如果你有信用卡,到了还款期限,并且经银行两次催收,超过3个月还未偿还。那么,你可要小心了!你可能因此被控信用卡诈骗罪。16日,太原杏花岭区人民法院向外发布一起案件,男子因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2万元。

  恶意透支信用卡男子被判刑

  男子王某,37岁,太原人。去年1月10日,王某在光大银行申请了一张额度为2万元的信用卡。到去年12月23日,王某逾期透支本金总额为1.8万余元。去年4月11日,王某在中信银行申办了一张额度为1.6万元的信用卡。截至去年12月11日,这张信用卡的逾期透支本金为1.5万元。两张信用卡透支期限到期后,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王某均未能归还本息。

  法院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王某因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2万元。

  注意信用卡还款时间

  山西华坛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春华表示,根据有关规定,所谓“恶意透支”,就是持卡人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

  当然,这里所说“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拒不归还和尚未归还的款项,不包括滞纳金、复利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李律师表示,“恶意透支”最高可能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办案法官提醒,使用信用卡一定要注意还款时间。按照银行的相关规定,欠银行钱时间越长,要交的罚息越多。

  (记者 郭卫艳)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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