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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凭个人臆测方法制冰毒自吸获刑一年

2014年04月17日 15:5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广州4月17日电 (索有为 黄彩华)男子彭某在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某小区商品房内,用个人臆测的方法制造冰毒,后被查获。东莞市第二法院17日披露,彭某因犯制造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公诉机关指控称,40多岁的四川男子彭某初中文化,原租住在东莞市厚街镇某小区的商品房。2011年底,男子代某(另案处理)将一批制毒原料和制毒工具放在彭某。后彭某用上述原料和工具根据个人臆测的方法制造冰毒。

  2012年后,彭某将部分制毒原料和工具运至其位于厚街镇体育路另一个小区的商品房内,继续用制毒原料和工具对其买来的毒品冰毒进行提纯。

  2013年7月2日16时许,警方在上述房间将彭某抓获,在该房间内缴获多包毒品,分别检验出麻黄素成分、甲基苯丙胺成分、甲基苯丙胺成分、四氢大麻酚成分。在彭某原来租的商品房房间内缴获毒品多包,分别检验出非那西丁成分、咖啡因成分、甲基苯丙胺成分。上述两处商品房均各查获制毒工具一批。经鉴定,从缴获的部分制毒工具上提取的残留物检验出甲基苯丙胺成份。

  法庭上,彭某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供认不讳,辩称其对制造毒品并不了解,只是试验一下。

  法院经审理认为,彭某犯罪情节及社会危害性较轻,且初犯,认罪态度较好,遂以制造毒品罪判处彭某有期徒刑一年。

  庭审中,彭某的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但对具体犯罪情节的指控方面有异议,认为彭某凭其自身臆测方法是不可能制造出毒品的,实际也未制作成功,属于犯罪未遂。

  主审本案的审判员代勇军法官称,虽彭某先尝试用化学合成方法制造冰毒未果,但之后提纯冰毒的制毒行为已既遂,对其整个制造毒品行为应评定为既遂。另在查获的制毒原料中,有制造甲基苯丙胺的主要毒品原料麻黄素,彭某亦供称使用过上述毒品原料尝试制造冰毒。(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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