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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不阿贵”最可贵

2014年04月18日 15:00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在一些地方,个别领导常有“优待”,权力大、派头足,基层“小吏”稍有不慎,轻则挨训受过、重责丢职去官。由此,一些人招呼起领导,自然分外小心,甚至连领导的亲属、旧故也不敢慢待。

  正是这种心态之下,有些人沉迷于权力、妄自尊大,有些人卑躬屈膝、战战兢兢。但是,这些歪曲权力观支撑下的恣意妄为和曲意逢迎,虽然对许多人来说已经见怪不怪,却是法理难容。

  “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这在几千年前就是我国法治精神的源头,也是执法者的精神准则。然而新中国成立至今60余年,仍有对法治讥者、笑者,视权力为圣物,以法律为废文。

  古语云:法不阿贵,绳不绕曲。不畏权贵,公正廉明,是我国执法者千百年来共同的精神追求。譬如东汉董宣,重刑之下拒不趋炎附势,搏击豪强,“强项令”美名传扬千古;再如包拯、海瑞,皆是因不畏权贵秉公执法,成就千古名臣。

  公义正道,其实并不遥远。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上下同心,必能攥紧拳头。若是每个基层执法者在执法时也能“理直气壮”,有董宣、包拯的“硬脖子”“倔脾气”,一律依法办事、秉公处理,带来的必然是一个真正的法治社会。(记者陈梦阳、初杭)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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