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钟书手稿拍卖案入列2013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
中新社广州4月21日电 (记者 欧阳开宇 索有为)中国最高人民法院21日公布2013年十大知识产权案件,“钱钟书书信手稿拍卖案”等被列入其中。
“钱钟书书信手稿拍卖案”案情为,钱钟书及其配偶杨季康(笔名:杨绛)、其女钱瑗先后向李国强寄送私人书信百余封,这些信件由李国强保存。2013年5月间,中贸圣佳公司发布公告称,将于2013年6月21日公开拍卖上述私人信件。此后杨季康提出诉前申请,法院经审查依法做出禁止中贸圣佳公司实施侵害著作权行为的裁定。
由于案件涉及到中国已故著名作家、文学研究家钱钟书先生及中国著名作家、翻译家、外国文学研究家杨绛女士,案件处理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法院经审查认为,涉案私人书信作为著作权法保护的文字作品,其著作权应当由作者即发信人享有。任何人包括收信人及其他合法取得书信手稿的人在对书信手稿进行处分时均不得侵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中贸圣佳公司在权利人明确表示不同意公开书信手稿的情况下,即将实施公开拍卖的行为构成对著作权人发表权的侵犯。如不及时制止,将给权利人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
最高法院指出,此案中,在充分考虑保护社会公众利益的前提下,法院及时、审慎地作出司法裁定。既有效保护了著作权人权利,又避免对拍卖公司及相关公众造成影响。该禁令将有助于推动全社会特别是收信人对于发信人著作权及隐私权的保护。
同时被列入十大案件的还有,“威极”酱油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奥特曼”著作权纠纷案、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与IDC公司标准必要专利使用费纠纷上诉案等。
最高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当天在广州举行的媒体见面会上表示,将继续加强知识产权审判监督指导,依法妥善审理好各类知识产权案件,适时开展关于专利侵权认定、涉外定牌加工、互联网领域竞争、涉外知识产权审判等重点课题的调研。(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