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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涟源法院2名法官与申请人聚餐被免职

2014年04月21日 18:04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21日,记者从湖南省涟源市了解到,针对网络曝光的“法官与申请人聚餐”一事,经相关部门调查后,认为涉事的涟源市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高某、副庭长吴某接受当事人宴请,违反了相关纪律,按照相关规定给予高某、吴某两人行政记过处分,并免职调离审判岗位。

  4月18日上午,网络上出现有关涟源市人民法院“法官与申请人聚餐”的帖子,引发网民关注。18日下午,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涟源市纪委、涟源市委政法委、涟源市人民法院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

  经查,4月16日上午,涟源市人民法院行政庭在该院主持听证会,就申请执行人涟源市国土局与被执行人谭某土地行政强制非诉执行一案举行听证,听证会于11时50分许结束。12时12分许,涟源市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高某、副庭长吴某一起驾私家车到市郊一家土菜馆与案件当事单位即涟源市国土局工作人员刘某等4人就餐。发现被人拍照,吴某结账后,与其他就餐人员一起离开了饭店。当日下午,高某、吴某两人主动向涟源市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汇报情况并承认错误,涟源市人民法院随即展开调查。

  联合调查组认为,高某、吴某两名法官接受当事人宴请,违反了相关纪律,造成不良影响。依照相关规定,分别给予高某、吴某两人行政记过处分,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法律程序对两人予以免职,调离审判岗位。此外,涟源市纪委还对请吃的涟源市国土局刘某、何某、李某等3名干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该局司机刘某进行诫勉谈话。(记者陈文广、史卫燕)

【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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