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入刑以来深圳共查处九宗“二次醉驾”
2014年04月23日 11:39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交警局透露 醉驾入刑以来
昨日记者从深圳市交警局获悉,醉驾入刑以来深圳共查处九宗“二次醉驾”。而这些“二进宫”的醉猫在一犯时多被判处缓刑。
由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已于日前开始实施。根据该《意见》,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将从重处罚。
一个月两次醉驾
2013年12月6日0时12分许,罗湖大队机动中队民警在罗湖区深南东路南方酒店路段设卡查车时,发现驾驶小型机动车的驾驶人林挥群涉嫌醉酒驾驶。民警现场对林挥群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15mg/100ml;随后民警将其带至罗湖区中医院强制抽血,经检验,林挥群血液乙醇结果为131.75mg/100ml,达到危险驾驶案立案标准。同年12月26日1时25分许,交警支队罗湖大队民警在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东往西南方酒店路段设卡查车时,林挥群再次醉驾被查。
“二次醉驾”处罚更严厉
深圳市醉驾处置中心主任李辉表示,根据法律规定,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根据新出台的《意见》,醉驾取保候审或判缓刑的几率将大大降低。随着处罚更加严格,“二次醉驾”的比例将大大降低。(记者余琴)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