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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舆论监督”和“监督舆论”要相向而行

2014年04月23日 13:07 来源:湖南日报 参与互动(0)

  当下,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正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舆论监督”与“监督舆论”成为人们探究的热词。

  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肩负的社会责任。适当的、有效的舆论监督有利于解决问题、化除矛盾、改进工作,从而推动发展、促进和谐;过度、失范的舆论监督,则会破坏新闻媒体公信力,败坏新闻行业形象,损害群众利益,甚至危害社会稳定。因此,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行使新闻采访权利的同时,也必然要受到相应的监督,“舆论监督”和“监督舆论”注定要相向而行。

  随着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一段时间以来,“新媒体”、“自媒体”方兴未艾,所谓“舆论监督”也呈现出被“泛化”的势头:一些“大V”、“名博”以“意见领袖”自居,对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中的矛盾、纠纷、问题进行“夸张”、“放大”、“抨击”、“丑化”;一些“网媒”、“网记”以“民生维权”自居,打着“舆论监督”的幌子,对基层发生的突发事件、负面新闻进行所谓“新闻调查”、“采访报道”。然而,无数事实证明,在这些“舆论监督”的背后,其实就是以索取“广告费”、“协调费”、“封口费”为目的的敲诈勒索,其实就是赤裸裸的“有偿就闻”、“有偿不闻”。

  莫道浮云总蔽日,玉宇澄清会有期。随着“拆二立四”、“秦火火”等一批网络“大V”、“大谣”的纷纷落马,陈永洲、格祺伟等一批“恶记者”、“假记者”的相继被捕,广大网民和人民群众最终认清了这些人的丑恶嘴脸,最终明白了这些“新闻采访”、“舆论监督”背后的真实内幕。我们相信,随着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新闻采编活动将走上更加健康规范的道路。

  然而“监督舆论”不会一蹴而就。我们应该建立一种“舆论监督”和“监督舆论”始终相向而行、如影随形的管理机制,让“舆论监督”始终在阳光下运行,最终实现“舆论监督”有利于改进工作、有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目的。   ( 江勇)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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