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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召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会

2014年04月24日 10:02 来源:新疆日报 参与互动(0)

  23日,自治区召开区直部门单位落实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推进会,会议听取了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机关事务管理局、民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6个单位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的具体措施和初步成效。

  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宋爱荣出席会议并讲话。

  宋爱荣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关乎党的生死存亡,关乎中国梦、美好新疆奋斗目标能否得以实现。自治区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要清醒认识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财经纪律,强化党员干部的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成果,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要严肃查处那些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严格教育、监督和管理党员干部,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宋爱荣强调,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党组(党委)书记要对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第一责任,常听纪检组(纪委)工作汇报,认真研究、具体安排,层层传导压力,种好“责任田”;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守土有责。纪检组(纪委)要聚焦中心任务,转观念、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履行好监督责任,协助党组(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要加强对各级党组(党委)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部门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记者 赵志芸)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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