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知识产权纷争案20年增长60倍
易中天状告《中国城市批判》一书抄袭其著作《读城记》,雅培状告南昌一家山寨的“雅培乳业”,厦门宝岛状告福州宝岛侵犯企业名称权……这些曾被热议一时的知识产权案件,都由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1994年,正是这家法院率先在全省成立了知识产权审判庭。昨日下午,市中院举行知识产权审判20周年新闻通报会,揭开知识产权保护与日常生活越来越密切的关系。
【特点】
近五年案件超此前十五年总和
1994年到2013年,20年间市中院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达2575件。值得注意的是,其中1568件来自近五年——五年的案件数超过了此前十五年的总和。单从去年数据看,新收案件436件就达到二十年前的62.3倍,是十年前的10.4倍,五年前的3倍,而这一快速增长的趋势还在继续。今年以来,市中院已新收300多件知识产权案件,逼近去年全年的数据。
“案件数量的变化,恰恰是和整个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增强同步的。”市中级法院相关负责人这样解读。
网络知识产权纠纷增多
市中院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目前涵盖了各种类型,如商业秘密、企业字号、知名商品包装装潢等不正当竞争纠纷,和技术合同、特许经营合同等知识产权合同纠纷,而近年涉及网络信息传播权、网络域名等新类型的权属侵权纠纷,更是有明显增长。
去年市中院就审理宣判了一起公安部督办的“鹭岛一号”特大跨国生产销售假烟案件,涉案金额达1024.98万元,是我市查获的涉案假烟金额最高,查获假烟现货最多,涉及国家最多的案件。
【案例】
易中天告畅销书抄袭
2004年,易中天认为《中国城市批判》这本畅销书有大量内容抄袭了自己的《读城记》。据统计,这本书中明显抄袭《读城记》的地方达四十多处,且都是精华部分。
易中天向厦门中院提起诉讼,要求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并向其公开赔礼道歉。法院审理认为,两被告的行为已共同侵犯易中天的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经法院主持,最后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
两“宝岛”争夺名称权
2011年,厦门宝岛公司将福州宝岛公司告上法庭。厦门中院审理认为,福州宝岛公司虽成立于1992年,但此案被告“福州宝岛厦门第十三营业部”是2010年才成立并进入厦门的,此时当地已存在具备一定知名度的厦门“宝岛眼镜”。
因此,法院判决被告“福州宝岛眼镜有限公司厦门第十三经营部”规范使用企业名称,如停止在其店铺、商品、包装上简化使用“宝岛眼镜公司”、“宝岛眼镜(连锁)公司”字样等,同时赔偿原告相应经济损失。(记者 郭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