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开假专卖店忽悠人 因不正当竞争被罚万元
2014年04月24日 13:36 来源:福建日报 参与互动(0)
为了推销黄金饰品,张某擅自在经营场所标注某公司的商标、图形等标志,致使消费者误以为其经营的珠宝店是某公司的专卖店。4月23日,漳浦县工商局对张某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开出1.02万元的罚单。
去年12月初,张某向中国黄金集团某有限公司(简称某公司)购进金戒指、金项链、金手镯等共190克,每克购价240元。至案发时,张某已售出金项链20克,每克售价250元,共获利200元。为了推销黄金饰品,提高珠宝店的知名度,张某擅自在经营场所门顶的正面和侧面位置、经营场所内正面墙壁上、珠宝店玻璃门上张贴标注某公司的“中国黄金”商号、商标及图形,并在其店内广告牌上标注“中国黄金行业唯一央企”等字样,误导消费者。
经工商人员查实,张某在经营场所使用某公司的商号、商标、图形等标志和字样,并未征得该公司同意。工商人员认为,根据相关规定,张某的行为属不正当竞争行为,遂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蔡中兴 张文艺 蔡艺君)
【编辑:刘彦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