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曝光发票违法犯罪10个典型案件
4月24日,自治区国税局、自治区地税局、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曝光了近年查处的发票违法犯罪10个典型案件。这些案件涉案金额和社会影响比较大,既有个人单独作案,也有有预谋、有组织、智能化的团伙作案。
这10个典型案件包括广西钟山县金祥金属回收有限公司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广西黄金梧州实业开发公司润滑油经销中心经理李某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广西凭祥越港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钦州市万鑫商贸有限公司利用假发票隐瞒销售收入偷税案、广西福安家家具家饰市场投资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偷税案、北海亿同合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虚假纳税申报偷税案,以及南宁朱某持有伪造的发票案、柳州皮某、覃某非法制造发票案等。从案件类型来看,既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也有利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的,还有制造、出售、持有伪造发票的,以及利用假发票列支成本费用和隐瞒销售收入偷逃税的。
据统计,2009年至2013年,广西国税、地税部门共查处发票违法企业7319户,涉及非法发票3433.46万份,查补税款、加收滞纳金、罚款合计4.25亿元;配合公安机关共破获发票犯罪案件666起,捣毁窝点184个,打掉团伙69个,抓获犯罪嫌疑人667人。根据我国《刑法》相关条款规定,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若虚开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记者 周红梅 通讯员 屈敏)